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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融资租赁的优势分析及解决方案

 
来源:决策探索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07
 

航运企业传统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证券化融资、融资租赁、企业直投以及海外融资等,但大多数都具有融资成本高的缺点,容易影响企业资金链的稳定性,且存在高额举债的风险。而融资租赁是近几年在航运企业广受欢迎的新兴融资方式,具有筹资速度快、筹资成本低、降低资产负债率、租期灵活、市场适应力强、成本结构优化,成本控制水平提高、平衡现金流量等优点。本文将重点探讨融资租赁的优势作用,以及发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解决策略,以期为航运企业寻找新的降低融资成本,扩充运力,提高经营效益的融资渠道。

一、船舶融资租赁概述

1.融资租赁概念

融资租赁指的是出租人应承租人特定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供货商购买租赁设备等物件,并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其本质上是一种金融投融资决策的行为,通过租赁的方式将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与风险进行转移。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持有租赁设备等资产的所有权,而承租人持有使用权。租赁合约到期后,承租人履行完租金付清和合约义务后,租赁设备等资产的所有权将归为承租人所有。

2.船舶融资租赁特点

船舶融资租赁的双方一般为航运企业和租赁企业/银行,即由租赁企业/银行作为出租人应承租人,也就是航运企业对租赁船舶和供应商的特定要求,购买相应的租赁设备等资产,然后出租给航运企业,航运企业分期支付租金。航运企业只持有船舶的使用权,而租赁企业/银行持有船舶所有权。一般情况租赁期限与船舶使用寿命几乎等长,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如果想要得到租赁船的所有权,则可以以低于市场价格进行购买,也可以选择继续租赁,且租金会优惠很多[1]。同时在租赁期间,需要航运企业(承租人)自行配置船舶运输、保养、维修等所需的船员、物料以及燃料等材料。近年来随着航运企业发展与竞争的需要,除了购置或新建船舶融资租赁方式,还衍生出一种可以加速资金流动、满足企业投机获利的新融资租赁方式,即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指的是航运企业将自建或者自购的船舶转售给的租赁企业,然后再对售出的船舶进行回租,从卖方转变为承租方,并分期进行租金支付。售后回租能够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获取大量流动资金。

3.船舶经营人选择融资租赁的优势分析

新建船舶和购置船舶是企业扩大发展规模的主要方式,但是不论哪种方式都会面临造价高、投资回收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因此,对企业现金流和成本控制会造成不良影响。如果企业选择银行直接贷款融资,在前期持续资本投入以及高风险中,会面临较大负债,甚至会挤占自有资金,成本支出压力巨大。因此,选择船舶融资租赁的方式,对于想要扩大船舶规模的企业而言,是比较理想的融资方式。

(1)融资成本低,降低资产负债率

租赁船舶不需要一次性支付租金,而是可以分期支付租金。对于企业而言,相当于得到了一笔长期低息的贷款,为企业减轻了不小的融资压力。同时,融资租赁的方式也能够加速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速率,增加运力投资规模,提高市场经营效益。此外,融资租赁还能够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扶持,比如税收优惠,租赁双方都能够减轻一定的税负[2]。

(2)租期灵活,市场适应力强

租船比例的扩张与保持能够显著提高船舶经营企业的经营灵活性,同时,租期的灵活调整,能够帮助企业审时度势地选择相适应的租期进行租赁。例如,在市场经济形势利好的情况下,可以加大租船比例,从而增加运力,抢占市场规模。也可以更换更大更优质的船舶,增强竞争优势;而在市场经济形势低迷期间,可以通过减少融资比例,降低市场风险,稳健经营。

(3)成本结构优化,成本控制水平提高

船舶经营企业自有船舶一般都造价昂贵,经营成本、折旧成本都很高,因此,可以适度增加租赁船舶的比例,来改善成本结构,减少成本控制的压力。例如,某企业可以将两条能承载15万吨级的自有船舶以每天美元的租金租出,再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以每天8500美元的租金租入两条能够承载17万吨级的船舶。融资成本支出不但没增加,还减少了,为企业创造了较大效益。

(4)平衡现金流量

由于租金是分阶段进行支付的,而一般情况下现金流量的流入总归是大于流出的,这样就会平衡企业的现金流量,并且还能产生盈余。

二、发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解决方案探析

1.加大对航运企业融资租赁项目的重点扶持

我国航运企业因为近几年全球化金融危机和现阶段的新冠疫情影响,目前普遍处于发展的低谷期,资金补给不足或者严重短缺,无以支持运力增加、船舶更新或满足建造的资金需求。因此,就需要政府在政策方面加大优惠力度,提高造船补贴,从而优化融资租赁市场环境,为广大航运企业减轻融资压力。

2018年银保监会接管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业经营、商业保理公司等监管职能,并且还推出了对船舶融资租赁的一次性补贴。如广州市的优惠融资政策是,根据合同金额将给予0.05%以内的补贴,补贴上限为50亿元。同时,对于租赁企业也给予租赁设备购入的补贴,补贴上限为500万元,也就是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金额的0.5%。承租方可以获得补贴总额的20%,而出租方则可以获得补贴总额的80%。同时,政府还需要搭建融资租赁的交流平台和公共服务市场环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之政策的积极引导,增强融资租赁各利益方的合作与沟通;政府还可以推出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超出3%的租金利息应税部分则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并且可以凭借银行开具的利息回单进行增值税抵扣,从而减轻租赁企业纳税负担。2013年国务院还发布了加快船舶工业结构化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文件,其中推出了补助老旧运输船舶以及单壳油轮报废的专项资金。2014年为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又出台了相应规范条例,其中指出专项资金统一由中央财政通过该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符合补助条件的航运企业可以的一次性申请全部专项补助,也可以分两次各申请50%的专项补助。但注意该项政策从2013年延期到2020年底。同时鼓励加速折旧法的应用,减少航运企业的税负;最后可以推出航运船舶融资租赁的专项基金,吸纳社会资本、国际金融资本以及银行债权等资本加大对航运行业的资金支持[3]。

2.规范租赁运作程序

(1)签订《租赁合同》

航运企业需要与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航运企业对租赁船舶规格、功能等要求,并且清晰罗列融资金额、融资租期、融资利率和租金支付方式等条件。

(2)签订《船舶购买合同》

租赁企业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挑选适合的船厂,并与船厂签订《船舶购买合同》,明确船舶制造的技术条件、购买价格、设备制造厂家、交货时间等。船舶实际使用方也就是航运企业需要在《船舶购买合同》中进行附签,对船舶制造条件和合同条款进行确认。

(3)融资

租赁企业需要开始融资,融资渠道有多种,包括开发银行、资本市场等。

(4)光船租赁

租赁企业将订购的船舶提前预约出租出去,与航运企业签订预约出租的合同,业称为“光船租赁”。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限最好与租赁企业的贷款期限一致,租金总额最好与贷款本息总额一致或者更高,从而提高租赁企业的获利空间。

(5)租金支付

船舶实际使用方也就是航运企业,需要预先支付船价10%左右的租金给租赁企业,租赁企业可以将这一笔资金预先转付给造船厂,同时与造船厂签订船舶保险合同。

(6)船舶下水时

船舶下水时,需要租赁企业贷款支付相应的进度款给船厂,那么船舶保险合同的受益方也发生了转移,变成了承贷银行。

(7)船舶交付时

船舶正式交付时,租赁企业需要向船厂支付全部造船余款,船舶实际使用方即航运企业需要在正式交付后开始分期支付租金。

(8)船舶交付后

船舶交付后租赁企业需要立即登记船舶抵押登记,并和承贷银行签订《船舶抵押权益转让协议》,并对本金偿还期进行确认。

(9)等值还贷、抵押的确认

承贷银行可以和船舶实际使用方共同确认贷款存续期内等值还贷以及抵押的问题。

(10)租赁期满

船舶实际使用方可以与租赁企业确定是否继续续租、留购或者退租。

(11)二手船市场开拓

航运企业不再续租,则租赁企业可以继续找寻二手租赁市场,以此谋求发展壮大机会。

(12)售后回租

航运企业可以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缓解负债压力,盘活存量资金,补充运力,扩张航运市场。

三、结语

航运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利大于弊,而随企业经营状况波动性地支付租金则表现出其融资的稳健性,而这种稳健性恰恰可能是航运企业所需要的。但是,要注重融资租赁业务的规范处理程序,规避融资租赁下潜在的各项风险,保障航运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融资租赁还需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壮大租赁融资市场。并且政府要健全监管机制,规范融资租赁市场环境,为广大航运企业减轻融资压力。

[1] 张泽.论船舶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基于国际经验与国内发展[J].法制博览,2019(5):6-9.

[2] 张亚青,郝洪.“营改增”对石油融资租赁项目经济评价的影响[J].国际石油经济,2019,27(1):61-68.

[3] 侯树杰.涉外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之法律适用问题探析[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8,27(2):90-95.


文章来源:决策探索 网址: http://jcts.400nongye.com/lunwen/itemid-401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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